南京师范大学附属苏州石湖中学2023年初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苏州石湖中学
2023年初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根据吴中区教育局《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今年秋季初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
吴中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辖区内跃进河以南区域。
学校 | 社区 | 小区名称 |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苏州石湖中学 | 桂苑 | 东吴南路88号、香溢澜桥、朗诗新郡 |
玫瑰苑 | 阳光水韵、玫瑰久久、南湖路106号(南湖之韵) | |
红庄 | 红庄村、聆香雅院 | |
东湖 | 东湖村 | |
新城苑 | 新城金郡 | |
家天下 | 越湖家天下、首开国风华府 | |
南石湖 | 南石湖花园、邵昂、彭泾、兴昂花园 | |
小石城 | 招商小石城 | |
新增 | 朗月滨河、中交春映东吴、中建晴翠璟园 |
二、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吴中区石湖中学施教区范围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南区派出所户籍(含集体户口)和非南区派出所户籍小学毕业生。
2.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石湖中学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注:年满16周岁(200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三、地段生认定
详见《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
四、报名办法(地段学生)
1.信息采集:2023年5月25日~5月31日适龄小学毕业生通过吴中区民生服务【吴优办】平台进行采集。(具体操作见附件:《2023年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地段生信息采集(家长端)操作步骤》)。请家长自行填报信息、校对后,打印,带到中学现场预审。
2.现场材料预审:2023年6月10日(周六)
具体安排:
6月10日上午 8:00-10:00 石湖小学六(1)—六(6)班的地段生
6月10日上午 10:00-11:00 石湖小学六(7)—六(12)班的地段生
6月10日下午13:00-15:00 石湖小学六(13)—六(18)班的地段生
6月10日下午15:00-16:00 其他小学毕业的地段生
地点:石湖中学
所需材料:
①义务教育阶段地段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需家长自行打印);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期房的,已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合同上约定在2023年8月31日前交房的,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口簿、出生证(户口本上祖孙三代的需提供)、结婚证(用以备查)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提前下载安装好“苏周到APP”,并提前注册登录好,现场需查验房产信息。(打开“苏周到APP”--点击页面右下角“我的”--点击“不动产证明”)
3.现场材料审核:凡经预审无误的学生于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携带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石湖中学2023级新生登记回执单》到石湖中学进行确认。【非苏州大市公办小学毕业生同时提供学籍证明(全国学籍网上打印)并盖毕业小学章】
五、相关提示
(一)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石湖书院
学校网站:http://www.nnu-shzx.com
咨询电话:66985505;联系人:傅老师、方老师、周老师
66985535;联系人:许老师
开通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00。
(二)入校要求
1.听从现场人员安排,学校周边停车困难请绿色出行,有序排队。
2.佩戴口罩进校,不带孩子,父亲或母亲(1人)进入校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三)材料准备要求
1.报名时现场查验材料原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留存学校进一步查验,不退还。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不予入学或作退学处理。
2.房产证复印:除封面、封底,内页都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首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入学学生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可缩印),一本户口本上的相关页编号须一致、户号清晰,信息必须真实,如果一家分两本户口本,复印要求相同。
特别提醒:信息采集最多上传4张图片,故房产证、户口本复印件尽量拼在一起。
附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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