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实验中学2023年初一新生入学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对全区公办中小学校实行一体化管理的若干规定》(吴委办〔2021〕72 号)的通知以及《 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吴教[2023]2号)有关精神,为确保我校2023年秋季初一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实验中学新生入学办法》。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招生事项公布如下:
一、入学对象
1.经核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施教区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的本施教区户籍(含集体户口)和非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依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本校入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注:年满16周岁〔200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注册初一年级学籍的学生不能参加当年新生入学报名。
二、施教区范围
施教区范围:苏福路以南,金枫路以西范围内木渎镇所属各住宅小区(含金枫美地)及灵岩村(含谢巷4、5、6、7组、谢巷11组)、姑苏村、尧峰村。
具体社区及村委如下:
香溪社区:翠坊北街2#18#20#22#、长弄、杜家弄、戴家弄、中市街、中市街44幢45幢、中山西路1-1、23、27#、中山西路13、16幢、香溪西路、羡园街、鹭飞浜里、灵岩山庄、金灵新村1-4幢、香溪新村、古松街、塔影新村、毛家弄、明清街、明月寺弄、山塘街、下沙塘、下沙塘新村、塔影巷、御景花园(灵岩路2号)、车渡村、念店村、王家桥小区(明清街181)、王家村、山前村、金星村
南亭社区:西街1-177#、南街1-97#、书弄1-14#、老园上1-58#、孙家弄4#楼、5#楼、河桥里1-9#、翠坊南街12#、14#楼、邾巷弄1-26#、下塘街13-45#、姜窑新村1-6幢、新姜窑花园、船闸新村1-6幢、大窑弄1-17#、小窑弄19#(制药厂公房、柴油机厂公房、机床配件厂公房)、李家弄、沈阜弄、迎号弄、桑园弄、合润御府(明清南路188)、鑫禾花园(新姜窑路2号)、灵岩新村1-28幢、翠坊南街18-34幢、东窑路100号-1-2-3、南山路10号(原煤库家属楼)、南山路、下塘街1-8号、东窑路、下塘街东侧、西津月
灵岩村:仓基村、东窑村、陆家场(南街)、姜窑村、东窑小区、陆甲里、牛车浜、姜家浜、吴家浜、吴家场、谢巷4组、谢巷5组(廖里)、谢巷6组(观桥村)、
谢巷7组(郭家村)
翠坊社区:翠坊新村、翠坊二村、香溪花苑、中山村、泛华嘉园、海兰堡、干休所地质队公房、翠坊北街单号、东街
同春社区:白塔新村、朗诗绿色街区、姑苏世家、朗诗绿色水岸、金茂悦
凯马社区:金枫美地
胥江社区:金运花园、万科城(胥江城市花园)、雀梅花园、学林雅苑、姑苏路9号(拆迁区域)、姑苏路18号(自建房)、姑苏路22号、其他散户、金桥花苑、翠坊南街48号、船闸桥以南木东路散户
姑苏村、尧峰村
三、报名须知
(一)网上信息采集
1.时间:2023年5月25日~5月31日
2.信息采集方式:
2023年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地段生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纳入吴中区民生服务【吴优办】平台。请提前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吴优办】APP,也可以在手机应用商店中搜索【吴优办】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吴优办】(建议注册人为孩子法定监护人),并完成高级实名认证。待正式报名开始后,点击【吴中入学报名】模块进行信息登记。吴优办注册登录认证遇到问题,请联系服务电话:15151554165。
(二)现场材料审核
1.时间:2023年6月10日~11日(周六⁓周日)
8:30~11:30,13:00~16:30
请家长自觉遵守,分时段办理:
2.地点:木渎实验中学各审核点
3.携带材料:
①《义务教育阶段地段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需监护人在“吴优办”APP中下载并提前打印。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验证时需出示“苏周到”房产信息)。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复印时请将法定监护人和孩子的户口信息复印在一张A4纸上。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④ 小学毕业证书【注:非苏州市公办小学毕业生提供由小学教务处学籍证明(全国学籍网上打印)】。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现场补审核材料
1.时间:2023年7月18日~19日
8:30~11:30,13:00~16:30
2.地点:木渎实验中学各审核点
3.携带材料:
小学素质发展报告(成绩册)。需提供原件和(封面、五、六年级)的复印件。
注:因特殊原因未参加6月10日~11日现场审核的,可于7月18日~19日到相应审核点进行现场补审核。
四、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66585877
66261038
2.联系人:顾老师、成老师、肖老师
3.开通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9:00~11:00,14:00~16:00
五、入校审核要求
家长进校材料审核时,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保安测温,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间距。
六、说明事项:
1.报名时现场查验材料原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留存学校进一步查验。
2.需了解相关细节,敬请查阅《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等相关条文。
3.地段生认定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本办法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为基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地段生认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核心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8 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子女核心家庭等情况,其成员数的认定按三口之家计算。
(4)本区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5)具有本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户籍所属镇(区、街道)政府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原直属学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6)本区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及父母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且长期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唯一居住地,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学生施教区认定的依据。
(7)本区户籍学生,其户口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在施教区内无合法固定住所,由所属镇(区、街道)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原直属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凭相关材料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吴中区;④孤儿。
(8)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臵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镇(区、街道)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9)随迁子女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相对就近入学;在本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相关政策执行。
(10)区教育局和学校对家庭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信息进行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4.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执行。相关内容请查阅《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木渎镇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在7月22日到我校报名。报到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籍卡、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小学毕业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注:非苏州市公办小学毕业生提供由小学教务处学籍证明(全国学籍网上打印)】
③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
注意:因特殊原因未参加7月22日报名的,可在7月31日进行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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