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星湖街校区)2023年自主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
(星湖街校区)
2023年自主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始建于1956年,是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管委会直属的公办四星级普通高中。学校由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管委会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共建,多年来,学校以优异的办学质量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是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
星湖街校区以“适恰”为教育理念,高起点定位、高目标发展、高标准设施、高质量师资,进行高品质教育。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和完善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202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星湖街校区)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2023年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纪检监督小组。
1.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剑
成 员:江晓峰 卜祥玉 潘 刚 殷莲子
2.自主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江晓峰
成 员:吴玲秀 陆建红 潘征宇 戴佳玲 朱 峰
3.自主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
组 长:卜祥玉
组 员:徐 军 孙炳芳
1.招生对象:具有2023届苏州工业园区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或者符合条件回市区中考的户籍在园区的应届初三毕业生。
2.招生人数:星湖街校区2023年自主招生人数为星湖街校区招生计划的5%。
在初中阶段品学兼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得到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荣誉。
(2)在初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校级表彰荣誉。
注:以上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1.报名方式
6月21日——6月23日,登录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zjyksy.com),凭账号、密码、动态口令卡进入中考考生服务系统平台,选择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星湖街校区,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报名表,并于6月21日—6月24日(8:00—12:00)期间到学校(苏州工业园区运澄路65号)递交报名表及其他相关纸质材料,截止时间6月24日12:00。
2.材料要求
报名材料要求统一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无封底(按顺序左侧装订),材料依次包括:
(1)报名表,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中考考生服务平台填写打印。
(2)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打印)。
(3)反映初中阶段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兴趣特长、活动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背面写姓名及学校。
1.审核
6月24日,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报名名单汇总报市教育考试院复核,最终确定参加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名单。凡报考两所及以上学校的考生,取消其自主招生参考资格。
2.面试名单公示
6月25日,在学校网站及校门前公示自主招生面试评价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初中校)。
6月25日14:00—16:30考生或家长到学校(苏州工业园区运澄路65号)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准考证)。
3.综合考核
6月26日,学校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能力特长等方面,考核形式为面试评价。
4.确定合格名单
6月27日,学校将所有参加面试评价考生的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报苏州市教育考试院。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在7月1日将根据中考成绩和面试评价成绩计算出的考生综合成绩反馈给学校(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已被此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反馈综合成绩)。
5.录取
学校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志愿录取批次之前,采用综合成绩优先、考生自主选择、按照计划录取的模式,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通知考生到校报到。
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6.报到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7月2日17:00前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一经确定,不能更改,不再进入后续志愿录取流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市教育考试院将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行志愿录取。
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招生考试的纪律要求,严格按照学校制订的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实施阳光招生,落实回避制度,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察整个工作过程。对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及考生在报考和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参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0512)66681129(园区教育局)
(0512)68731636(南航苏州附中)
咨询电话:0512-68731625
学校校址:苏州工业园区运澄路65号
学校网址:http://nhszfz.sipedu.org/
1.报考学生应本着“诚信、公开”的原则进行报名申请、参加考核及做出承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诈骗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2.本简章的内容若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3.学校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自主招生的宣传、中介、组织、辅导等工作。
4.上述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所有。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附属中学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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